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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计划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

一、实习目的与任务

为了深入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理论与业务知识,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理论与知识从事税收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从事财经科研工作的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我院组织2014级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进行本次毕业实习。

本次毕业实习的主要任务:一是每个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所在实习单位的领导下,依据本专业的实习大纲,按预定的实习执行计划,深入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实践活动;二是每个学生根据自己毕业论文写作的需要,开展实际调查和搜集资料;三是每个学生在实习结束时,按照相关规定如期撰写完成一份实习报告。

二、实习的内容范围

财政、税务、资评专业的学生选择的实习岗位必须与所学的专业相关。

三、实习的方法步骤

1.实习工作的部署

2017年11月30日前,为本院2014级全体学生确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此后每位学生与自己的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接受实习前期指导。

2.实习工作的准备

本次毕业实习采取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集中实习方式的学生,学院为其联系实习单位,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每个学生应确定好或自行联系好实习单位,并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制订具体的实习计划。

3.实习工作的实施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本次实习的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 4月8日。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及指导教师的指导,保持信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4.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毕业实习鉴定与考核成绩表》,并签署实习单位意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同时,学生应对实习过程及收获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撰写实习报告,并于2018年4月18日前将实习报告封皮、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

5.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负责评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

四、实习的具体要求

1.对学生毕业实习的具体要求

1)必须参加毕业实习,诚恳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按专业实习大纲、实习执行计划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写好实习报告并接受考核。

2)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维护当代大学生和我校的良好声誉。

4)实习报告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如实反映自己的实习工作概貌、不得编造,客观总结自己的实习体会与收获,对实习中观察或接触到的实务操作、业务管理与财税政策等方面的现实问题,有重点地进行独立、深入分析,同时,实习报告的语言规范、字迹工整、总字数在4000字左右,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实习报告的基本结构、具体格式和打印要求详见《毕业实习格式》。

2.对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

1)指导学生制定、实施实习执行计划,与本系及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学生实习中的问题。

2)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4)对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进行认真指导并按时写出评语,积极承担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撰写实习总结等有关工作。

五、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1.实习结束前一周内,学生应按上述要求写出一份实习报告提交给所在实习单位,请实习单位就实习报告及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及业务能力等表现写出评语,做出鉴定。

2.实习结束后十日内,学生应将实习报告及《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毕业实习鉴定与考核成绩表》以小组为单位按时交到本院教务干事,由本院组织各系有关指导教师对实习报告进行评审,并按学校规定的标准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毕业实习属于必修课,实习成绩按五级标准进行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依据、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及对发现问题的思考和建议等内容。

         财政税务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