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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返)京人员,健康管理最新措施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

8月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32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防控组办公室成员、市党的建设研究所所长王大广介绍,近期,受德尔塔变异病毒影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首都北京面临的疫情风险和防控压力持续增大。


为进一步扎紧社区(村)防控篱笆,筑牢首都疫情防控屏障,根据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本市及时对国内来(返)京人员社区(村)健康管理有关政策进行了优化和升级。


一、凡有病例发生地(市)全域来(返)京人员,或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风险人群的来(返)京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宾馆酒店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二、对高风险地区已来(返)京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集中观察期间,应严格遵守集中观察点的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避免出现交叉感染。


三、对中风险地区已来(返)京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观察期间应严格遵守居家观察有关要求,做好家庭防护,做到足不出户。凡违反规定擅自外出的,一律转至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观察,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有病例发生地区的所在地(市)全域来(返)京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健康监测。必要时,疾控部门还将根据相关地区实际风险情况确定管控时间和范围,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我们将根据最新要求更新社区管控措施。


五、凡被确定为次密切接触者的,除本人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外,共同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闭环管理,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其中,对居住在社区(村)的人员,一般实施7天健康监测。


六、进行社区健康监测的来(返)京人员,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并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


七、上述居家观察、集中观察、健康监测的期限,自离开风险地区或离开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人员之日起算。


八、进一步严格社区(村)聚集性公共场所扫码登记、预约限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对于社区(村)非生活必需的棋牌室、麻将室、娱乐室等密闭活动场所,要“应关尽关”,暂停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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