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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肖鹏教授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订座谈

发布时间:2024-04-04 浏览次数: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做好这部法律修改工作,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于2024年3月28日(周四)上午9:00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召开座谈会,听取对修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意见建议。会议由法工委副主任武增同志主持,来自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党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座谈。我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心执行主任肖鹏教授作为财经领域专家受邀参加本次座谈会,并就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修正草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肖鹏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在这部法律修订中,贯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的相关要求,明确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理念,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利于更好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作用。

在《第三章——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章节条款中,建议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建议以新增条款,构建“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细化“预算初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审查批准——决算审查批准和审计监督——审计整改及跟踪监督”的六个法定场景,构建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链条。二是明确预算初审环节的相关委员会的职责划分,构建“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导,财经委牵头,相关专委会全程参与、深度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人大财经工作监督机制。三是加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进一步细化政府债务监督条款的相关内容。

我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中心成立于2019年9月,构建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跟踪,年终有总结”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研究中心的工作成效。研究中心积极对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需求,多项研究成果被采纳应用;发挥专家顾问作用,为市区两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提供智力支持。研究中心团队2022年获评“校优秀智库成果转化奖”,2023年获评“校优秀学术团队奖”。


 

 

 

 

撰稿:卢真

审核:陈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