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以1978年招收恢复高考后我校第一届本科生为起始,到1987年北京卷烟厂腾退全部校舍为止。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财政系逐渐恢复,“文革”中被分散的教师陆续回校,各个教研室逐步恢复,设立的教研室有:财政教研室、国家预算教研室、外国财政教研室、企业财务教研室、基本建设财务教研室、财政史教研室等。这一阶段学校全面恢复招生,除1981年由于校舍问题暂停招生外,其他年份都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完成招生。1983年财政系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专业和税务专业逐渐成长起来,并在原来的基础上组建基建经济系和税务系。
1977年,停止了12年的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在党中央的决策下开始恢复,一些文革中停办或撤销的高校纷纷复校。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的恢复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1978年2月,教育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同意恢复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的报告》,3月,教育部向财政部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同意在北京恢复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该院设置财政、金融、国际金融、会计、统计等专业,学制三年,在校学生规模二千人;面向全国招生,实行财政部和北京市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由此,财政部成立恢复财金学院筹备处。4月财政部确定了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筹备组人员,5月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正式启用新印章,7月起单独开支。
1978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戎子和同志兼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时任财政部顾问),7月1日,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校牌正式挂出。8月4日,财政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制改为四年,1978年财政、金融、会计3个专业招生120名,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在原址恢复,北京卷烟厂迁出另建。随即招生工作开始。
1978年,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招生120名,其中财政系招生44名,9月进行录取,10月报到开学。1978级招生工作是在非常紧迫的形势下进行的,同时与北京卷烟厂就校舍腾退问题进行磋商,以尽快开展学校的各项工作。10月12日,学校举行了复校后首次开学典礼,时任财政部部长张劲夫、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葆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戎子和出席了开学典礼,面对着坐在马扎上参加开学典礼的1978级同学,领导同志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大家发扬抗大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学习。
1978年,学校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展恢复、招生和教学工作的,校舍还没有腾退,文革中疏散到各地的教师陆续归队,办学的基本条件难以满足。学校在校园的空地上建起了几栋临时木板房作为教室,开始上课时没有桌椅,学生们就坐在马扎上听课学习,条件十分简陋。所学习课程也只能是哪门课能上就上哪门课,很多教材都是油印的临时教材。学生大多都是社会考生,来自工厂、农村、部队、学校等不同的工作岗位,年龄差异明显,有文革前的高中毕业生,也有197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相差十几岁,在这种极为艰苦的环境下,同学们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学习热情高涨。
1978年12月,北京市对参加1978年高考的考生,进行了扩招工作,我校招收财政、金融两个专业55名学生,财政专业招收28名。至此,1978级财政、金融专业各有两个班,会计专业一个班。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复校伊始,李光耀副院长兼任财政系主任,赵春新为第二主任。财政系设3个教研室:财政理论教研室、企业财务教研室、预算税收教研室。
在刚刚恢复办学的情况下,招生规模不大,招收的专业也非常有限。随着教师不断归队和办学条件的好转,财政系招收的专业也在相应地增加。
1980年,在财政系设置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专业,同年招收学生。至此,财政系有两个专业。
高等学校开始恢复招生以后,1980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学术标准。中国学位制度从此建立,中国学位与高等教育自此有了长足发展。根据教育部的文件,1981年,我校所有5个专业都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学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开始了经济体制的转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税收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税收方面的专门人才显得非常匮乏。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化,经过申报,1982年,在财政系财政专业下设置国家税务专门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培养研究生工作已经提到日程上。在经过申报和评审的基础上,1982年财政部通知批准财政学和货币银行学198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至此,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就此展开。
根据国家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以及我校办学条件的不断好转,在原来税务专门化的基础上,1984年,财政系下增设税务专业,并从1984年开始招生。
由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1984年7月,财政部批复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增设基建经济系,将财政系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教师和学生划归基建经济系。这是财政系第一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的孵化作用。后来随着基建经济系的不断发展,现在已成为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在全国高等学校恢复招生以后,各校也在不断补充师资力量。为了提高年轻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财政系按照财政部和学校的要求,自1985年开始,连续几年办“助教进修班”。生源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采取考试录取办法,学制一年,学习硕士研究生的主要课程。1985年招收财政史方向,1986年以后都是财政学专业。助教进修班在当时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对财经类高校的师资培养、提高年轻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很多人后来都成为了所在学校的业务骨干。
随着国家机构调整,以及我校税务专业的发展,1986年1月,财政部批复,同意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增设税务系,并对相应人员任职和机构进行调整。尹卫生同志担任财政系主任,董庆铮同志担任税务系主任。至此,财政系和税务系成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教学科研单位。
税务系成立以后的第二年,申报开办“国际税收”专业,并定于1990年开始招收学生。
1986年,财政部决定在原来部直属5所高等学校的基础上,在济南建立山东财政学院。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新设立的山东财政学院由五个部属院校负责对口支援建设。我校财政系负责山东财政学院财政系的对口支援建设,尹卫生同志同时兼任该校的财政系主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当时承担了山东财政学院财政系的师资培养工作,接受了10名教师到助教进修班学习。因此可以看到,我校财政系对山东财政学院的建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支持作用。
针对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财政学教学体系和内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全国财经类院校普遍遇到财政学课程内容改革和建设问题的实际。1986年7月,在我校赵春新、姜维壮老师的提议下,由我校组织召开了“财政学教学研讨会”。会议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举行,与会代表包括财政部属五所院校即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学院、辽宁财经学院、江西财经学院、湖北财经学院,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财贸学院、天津财经学院、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担任财政学课程的教师,共计20余人。姜维壮教授作了主题发言,与会各校教师各抒己见,对财政学教学体系、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自那次会议之后,对财政学教学问题的研讨每两年进行一次,与会人员也不断扩展,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专业教学研讨会。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开始兴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中央电大成立伊始,财政系就承担了《财政学》、《国家预算》等课程,赵春新、潘启华、麦履康、韩璧等老师成为中央电大的主讲教师。
在学校恢复时期,中央财政金融干部学校举办了各种干部训练班,其中许多专业课都是由财政系的教师担任的。其中1980年起干校受财政部委托举办的“全国地市级财税局长训练班”,每半年一期,前后共11期,其中财政学、税收学、国家预算等课程都是由财政系的教师承担。
图2:1980年7月全国第一期
地市级财政局长训练班结业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