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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举办“传统财政体制的嬗变:清代地方财政的兴起”讲座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

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召开财税论坛(2020-2022年第80期)。本次论坛邀请到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陈锋教授作了题为“传统财政体制的嬗变:清代地方财政的兴起”的讲座,财税学院及多所兄弟院校师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财税论坛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由财政税务学院马金华教授主持。

陈锋教授(主讲人)


陈锋教授指出,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的分野。历史上,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虽然有所划分,但并没有严格的分野。就清代而言,负责皇室财政的内务府有规定的收入来源和支出安排,与国家财政已经有了明确的区分,但是,两者之间在家国财政框架下存在诸多纠葛。陈锋教授从七个方面论述了两者之间的混乱和纠葛。其次需要注意的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变动。在清代,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分,但有以“起运”、“存留”为标志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划分,并且存在着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调整或变动。陈锋教授论述了顺治初年,“钱粮起、存相半”,但随后因“兵饷急迫,起解数多”。裁减存留为起运,构成清廷前期应急军需、度过财政困厄的重要手段。三藩之乱后,存留款项陆续归还地方,存留与起运的关系好转。雍正年间耗羡归公的实行,进一步改变了起运和留存的关系。陈锋教授特别指出,财政史上“起运”和“存留”是指最主要的税种田赋而言,关税、盐课、杂税则没有明确的起运和存留的划分。太平天国军兴期间,特别是甲午、庚子以后,清代社会总体格局处于非常时期,清代后期“就地筹饷”与“就地筹款”的实施,导致了地方财权的扩大,有三个主要标志:一是地方筹措经费的机构,由地方官员自主设立;二是各种名目的税捐开征,由地方官员自主决定;三是地方官员对于税收的开支和应用,有一定的自主权。传统的“量入为出”财政范式逐步被“量出制入”取代,地方财政的兴起。随着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逐渐失控,意味着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逐渐瓦解,由此必然导致中央集权体制在其他方面的变化。这一点,事实上不为清廷所容,所以在清朝末年又有财政的清理整顿。

随后,王文素教授作为评议人对本次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总结。王文素教授将历史与现实紧密结合起来,剖析了研究历代财政体制对当今财政制度建设的意义。一个国家实行怎样的财政体制取决于很多因素,应当结合各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尤其是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客观因素,这样才能建立适合国情需要的财政体制。

王文素教授(评议人)


随后,马金华老师、任强老师也与陈锋教授进行了交流互动。陈锋教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回答。我院多位老师、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本次讲座,大家纷纷表示从此次讲座中受益匪浅,收获颇多。

部分参会师生


本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财税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主办。


撰稿:许玮仪、马金华

审核:刘金科、李鑫